小孩子常常在與隔壁同學的座位之間畫出一條線,警告同學不可以「越線」─不論是鉛筆、髮夾、手指頭,通通不可以超越那條「楚河漢界」。

  而在馬政府上任之後,我這種想要高喊「越線」的衝動,卻是頻頻出現。

  尤其,是在讀史之後。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政治人物行使職權的正當性,始終來自人民、來自選票;然而,由選票選出的政治人物,其所作所為卻絕對不會因為其職位來自選票,而絕對正當、絕對合法、絕對見容於民主及法治的體制。

  相反的,在歷史的洪流中,有些政客卻是利用憲法所賦予的職位,毀棄憲政、敗壞法治;披著民主的外衣,將國家帶向民主的對立面。

  這種政客,包含希特勒、包含袁世凱─而令人憂慮的,其實也包含馬英九政府。


  1933年間,希特勒所領導的納粹黨在當時雖然雖是執政黨兼國會多數,然而其對當時的最大在野黨─德國共產黨(KPD)─仍心存忌憚,卻也心知共產黨最大的罩門,就在於其於體制內外抗爭時皆經常經常遭半官方的「納粹衝鋒隊」惡意、非法攻擊,因此累積了「暴力」的負面形象;於是其長期透過媒體、文宣以及演說指稱共產黨為「暴力」(希特勒,1933/2) 甚至「塑造對立(zum Bürgerkrieg,納粹黨,1933/2)

  1933227晚間,當晚德國國會大廈遭人縱火,總理希特勒及相關黨政高層旋即趕到現場,指控這場大火是共產黨人所謀畫,並稱之為撕裂國家 (Pustch) 血腥(zum blutigen),「暴力黨」的大帽子再度扣到共產黨頭上,使這波宣傳達到高峰─雖然,背後的主謀,根本是納粹黨人。

  輿論與希特勒的施壓加乘之下,遭到架空的總統興登堡簽署所謂「保護國家及人民總統令」(Verordnung des Reichs präsidenten zum Schutz von Volk und Staat)315號更變本加厲的將手伸進國會,通過授權條款(Enable Act),明目張膽的破間接為希特勒及其所帶領的納粹黨,點燃了二戰慘絕人寰的戰火。

  從這段歷史中,我們不難看出此事的癥結,在於執政黨透過行政資源,以違法的手段挑釁在野黨,再將「暴力」的帽子扣到在野黨的頭上;是執政黨將自己的暴行,藉由媒體的扭曲、渲染,反而形成攻擊在野黨的武器;是執政黨一步步違法、濫權的侵蝕公民權力,而人們卻選擇自以為能享受到的安定與繁榮─同時也是執政黨利用憲法所賦予的權位,一步步破壞憲法;利用人民的信任,將國家帶到民主的對立面,終致釀成浩劫。


  有堪稱完備憲法的威瑪共和尚且如此,臨時約法時期的中國政壇,自然也是相當的不平靜,出現「披著民主外衣反民主」之事誠屬想當然耳─1912年,時任臨時大總統的袁世凱之所作所為正是一例。

  由南京臨時參議院以間接選舉方式認可的袁世凱,其統治在理論上有其正當性;然而後來之所以連許多親附他的政要及黨派皆與之分道揚鑣,其干預國會運作、濫用行政權力不無關係。

  在內閣人選上,根據臨時約法規定,國務員之任命須經由臨時參議院同意(34條: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職員,但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須得參議院之同意);北洋政府肇建之初的唐紹儀內閣名單也遵照約法,各官職分別審查、投票,然而唐紹儀內閣因政見及借款之爭不見容於國會,因共和、內閣體制及借款問題不見容於袁世凱,終致垮台。然而袁世凱所屬意的內閣總長繼任人選係陸徵祥,其卻因在國會說明時「荒腔走板」,慘遭國民、進步、統一共和三大黨聯手否決。袁世凱為求政令之貫徹及權力之鞏固,除了用金錢賄賂、收買各黨議員之外;更違背了「國際慣例」及「憲政精神」的方式,將手伸進參議院,阻撓國會「實質審查」;最後,甚至在727指使陸軍總長段祺瑞派軍警強行介入國會議事,運作出了陸徵祥內閣;北京天鐸報728評此事以「文明之國,未有以軍警干涉政黨者也,有之,自段祺瑞始」。

  政事上,舉凡向比利時及法國財團借款、向五國銀行團「善後大借款」,乃至解禁外資投資鐵路,袁世凱及相關官員無不一方面看似尊重國會、維護民主,另一方面卻處處架空國會、破壞民主─比法借款案中,袁政府在一案受參議院在野黨撻伐以行政命令暗渡陳倉同意第二案;善後大借款更是架空國會,在事先沒有國會監督、授權下,竟然在簽署後不准討論、強度關山,開憲政之惡例─此種政府、此種內閣、此種民主素養,即使口口聲聲尊重約法,也的確經人民選出的參議員投票表決「過水」,仍然不只稱不上民主,反而是民主法治的吸血蟲。

  從這段史事中,我們所看到的是執政者一方面看似民主的走完國會程序,實質上卻是藐視、架空國會;我們看到的是不健全的法治精神及公民社會,導致執政者得以獨行其是、專斷暴虐;我們看到的是執政者利用行政資源,軟硬兼施,在看似民主的體制內,戕害民主、戕害法治。


  而將希特勒之所藉自己的暴行扭曲後用於抹黑在野黨,與袁世凱之所濫用行政資源以民主的國會程序之名、行戕害民主之實,相互加總、合併討論,我們看到了什麼?

  是的,我們所看到的,不正是中國國民黨在本次立法院臨時會所做所為的翻版嗎?


    78號早上,立法院開議前三個小時,中國國民黨黨團發動甲級動員,發動70餘名立法委員強占議事台(如下圖,credits:中央社),更派出立委出面撂話「要打就打」(羅淑蕾,0708),在排出「不給議事」的陣勢後,「從容」的迎接民主進步黨立委進場,後來自然引爆肢體衝突。

 國民黨強佔議事台.jpg 

  結果,在70人對20人的絕對優勢及強佔議事台「不給議事」的威權精神下,中國國民黨黨團居然可以開記者會片面指責民進黨「暴力」,也獲得了媒體的渲染以及許多民眾的認同,該黨吳育昇委員的眼角傷勢,更是透過媒體24小時放送,為民主進步黨不斷扣上「暴力」的大帽子。

  試問:這種扣帽子的行徑,與1933年希特勒對共產黨的作法,有何不同?

  試問:中國國民黨將自己所主導的暴力,嫁禍予在野黨─這種行徑與納粹黨有何不同?

  我們的執政黨,在行為上、心態上與納粹黨有何不同?


  而另一方面,ECFA屬於重大政策─說是協議也好、說是條約也罷─送國會實質而細部的審議係國會自主、民主政治之所必須,而民主的規則不能用來反對民主、憲政賦予的權位也不能用來踐踏憲政,「逐條審議」不應取決於黨團或院會,而是必須為之─畢竟「主權在民」之原則,誠憲法第2條之所明文揭示在案,成如此,則一黨一派焉有權沒收重大政策的裁量審議權?焉有權力迴避「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藉由看似民主的國會程序,在暗渡陳倉及強度關山間踐踏民主?

  試問:這種對民主與憲政的踐踏,何異乎袁世凱及其黨羽的作法?

  試問:中國國民黨披著民選的外衣,在看似民主的走完國會程序背後,公然迴避「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在暗渡陳倉及強度關山間踐踏民主─這種行徑與袁世凱及其黨羽有何不同?

  我們的執政者,在行為上、心態上與袁世凱有何不同?


  而當民主進步黨宣布退席之後,身為國家總統府發言人的羅志強,立即召開記者會對在野黨攻訐謾罵,他的說詞是這樣的:

不為專制背書 府回.bmp 

  羅志強的說詞主要可分為兩個部份,一個是指責民主進步黨打架、暴力(想打人就打人);另一個則是「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正當性是來自人民的選票,所以不可能是專制」(想走人就走人)─從這番言論中我們再度看出了府院黨的納粹及袁世凱心態。

  在「打人」部分,姑且不論本次─及許多次─的國會暴力,紊亂秩序者係為中國國民黨黨團;亦姑且不論民進黨籍郭玟成委員遭到國民黨籍蔡正元、謝國樑委員從兩米高台上蓄意推下,傷勢原比吳育昇委員來的重─我們只須要問一個問題:民主進步黨面對中國國民黨強佔議事台,如果從頭到尾不出手會是如何?

  答案是:執政黨會更加猖狂,以更恐怖的手段戕害民主、破壞憲政─然後,在回過頭來指責在野黨沒有好好監督。

  何以見得?且看下引新聞:

王金平說沒聽到異議.bmp 

  都已經出手且衝到主席台前舉標語,堂堂國會議長王金平居然還問「為什麼沒有人到前面來表示異議?」,令人咋舌;何況,舉院上下都知道民主進步黨對此案有異議,國會議長居然能在自家立委的包圍下高喊「無異議!逕付二讀!」─這不是在民主方面只求程序上過水、不求實際上貫徹,是什麼?中國國民黨心態,可見一斑。蔣友柏曾說國民黨很多人雖然出國留學,但心中是沒有民主觀念的,最多只是「扮演一個角色」─信然!


  而如果民進黨團不動手呢?

  我們不難想像中國國民黨團,當場提出散會動議,以便其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儘快提出技術性覆議。

  我們不難想像中國國民黨團,說出郝龍斌、黃昭順等人的口頭禪:民進黨態度曖昧。

  我們不難想像中國國民黨團,利用已然錯亂的媒體焦點,順便將農再、詮敘、二代健保等案一併趁亂處理─反正王金平在重重人牆阻隔中,自然可以比照前引新聞,表示「無異議!逕付二讀!」,遇到質疑就以「為什麼沒有人到前面來表示異議?」搪塞─畢竟民進黨團、在野勢力對國民黨團而言,不過是方便做戲的道具罷了。

  我們不難想像中國國民黨團,以更恐怖的手段戕害民主、破壞憲政─因為一個負責任、有品格、有民主素養的中國國民黨,是很難想像的。

  這種納粹式的執政黨,這種袁世凱般的政府,要能負責任、有品格、有民主素養,是很難想像的。


  至於羅志強所謂:「我們希望民進黨能夠了解,立法委員都是人民選出來的,所謂的專制這種說法是對選民的一種侮辱,也顯示它缺乏民主的素養」,更是對民主機制的一種侮辱,更顯示了府院黨缺乏民主的素養。

  何以見得?正如作者於文前所引,統治者的行為,不會因為該權位來自選票而合乎民主─譬如希特勒、袁世凱的專制、獨裁豈不都來自選票?

  而本次臨時會審議的方式,完全乖於民主憲政體例、國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見拙文「民主,正在走鋼索─從ECFA逐條審議問題談起」),而民主的程序不能用來反民主,人民的選票也沒有賦予立法委員違法、違憲的權力,因此民主進步黨委員選擇退席,才是真正的尊重選民,才是真正的恪守分際。

  反觀府院黨不斷的謾罵抹黑之餘,又不斷呼籲民主進步黨黨團至立法院為專制、違法的決議背書,試問:這種把手伸進國會的行為,何異乎袁世凱?這種公然施暴卻自我美化,又何異乎希特勒?


  袁世凱、希特勒領導下的歷史,會不會在馬英九手中,重新上演?

  袁世凱、希特勒對公民權利步步侵蝕,然而當時的人民卻選擇自以為能享受到「安定」,終致不能挽回的浩劫、走上「不歸路」─台灣,有權做這種選擇嗎?

  蕞爾台灣,旁有強敵虎視眈眈,我們焉有權做這種選擇?


  公民權利遭到侵犯的感覺,其實相當幽微,而面對這種以納粹、袁世凱思維治國的政府、政黨,為了避免災難,我們其實有權利─更有義務─大聲的對執政者說「對不起,你越線了」;畢竟官員治權來自人民政權的付託,而政治人物所作所為,卻絕對不會因為其職位來自選票,而正當合法,而見容於民主及法治。

  而正是由於政府的治權始終來自人民、來自選票,因此,在一個執政黨逐漸趨於使用納粹思維、袁世凱作風、希特勒邏輯,在還沒釀成浩劫之前,我們絕對有權利收回我們的授權─而這個方法,正是選票。

  因此年底五都選戰、2011立委改選乃至2012總統大選,請用選票大聲的對執政黨說:「你越線了」!

  請用選票,在還來得及前,向這個行為逐漸趨於希特勒、袁世凱的執政黨說:你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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