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承載著人類的思想,保存著文化的溫度;是以,易經有云:「修辭立其誠」;是以,林語堂先生曾說翻譯講究「信、達、雅」;是以,不少政商名流雖然滿腹經綸,然而重要事務仍不得不派出熟諳文字運用的發言人上陣……

  是以,文字往往成為政客欺瞞拐騙的工具;而由最近「流亡政府」風波中,府院黨的「高調駁斥」中,可見一斑。


  首先,先來溫習幾位中國國民黨黨政人士對此事的評論:

l          行政院院長吳敦義:難道她不瞭解何謂流亡政府?難道蔡主席認為自己過去拿的是流亡政府的薪水嗎?希望蔡英文更謹慎發言。

l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蔡英文說中華民國政府是流亡政府,這是否定國家、憲法,否定民進黨曾經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執政黨豈不是說前總統陳水扁是流亡總統,蔡英文是流亡主委、流亡副院長?蔡英文的新主張會危害中華民國主權,矮化國格,傷害台灣的主體性。

l          總統府發言人羅志強:請問蔡主席,台、澎、金、馬是哪一個外國的領土難道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都是「非法無效」的治理嗎?難道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只是流亡政府的執政綱領?

l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希望蔡不要為了選舉,不惜撕裂台灣好不容易才凝聚的共識。

l          國民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郝龍斌:實在可恥!沒有正當性!

l          國民黨籍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呼籲蔡主席尊重國號。

l          國民黨籍台中市長參選人胡志強:蔡的說法自貶身價,非常不恰當。

  「撕裂共識」?「矮化國格」?「非法無效」?「不尊重國號」?知道何謂「流亡政府」者,想必觀察至此,已足見府、院、黨三大體系,不過是操弄民氣的機器;而所謂的「完全執政」,不過是這部機器的保護傘;更令人感到不寒而慄的是,上至秘書長、下至院長及府方幕僚、乃至部會主委及各市市長參選人,不過玩弄文字的丑角、操弄社會媒體的爪牙、撩撥仇恨的錦衣衛。


  誠然,「流亡政府」風波中,中國國民黨僅有意於在文字上愚弄人民;然而仍且讓我們回歸到流亡政府(Government in Exile)的定義論述此議題。

  何謂流亡政府?普林斯頓大學WordNet的解釋如下:

  A temporary government moved to or formed in a foreign land by exiles who hope to rule when their country is liberated. (政府暫時搬遷或成立於異地,並對失土尚未死心。)

  從上述定義可推得下述幾點: 

  首先,所謂「流亡政府」顯然僅為對一個政府狀態的陳述,無涉乎所謂國格、主體性、正當性,自然亦無所謂「非法無效」、「自貶身價」乃至「非常可恥」之說。 

  其次,「流亡政府」也不是如中國國民黨高層所謂「危害中華民國主權,矮化國格,傷害台灣的主體性」,自然聯合報528黑白集的妙文更是純屬無稽, “government moved…by exiles”就明顯揭示了所謂「流亡政府」還是個存在的「政府」,而且具有相當的權力(power),否則何以” …hope to rule when their country is liberated”?既「承認中華民國為『流亡政府』」,何來「不承認中華民國」之說?

  而,我們更可藉此定位中華民國政府究竟是否屬流亡政府之儔。

  在定位前,有兩個關鍵問題,必須先行釐清:

一、        是否承認,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戰敗來台?

二、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主權至今及於大陸地區?(de jure)

  對於第一點,想必連僅有國小歷史水準的台灣人都能給予正面的答案;至於第二點,則可以從憲法及國際認定兩層面探討之:

  首先就現行憲法面論之,雖無任何條文明確指出中華民國疆域範圍(釋字328號參照),然而若藉由中央法規資料庫閱讀「中華民國憲法」,率先映入眼簾的相關條文當如下:

consitute1.bmp 

  何謂「固有」?憲法其他條文及相關法律未揭示,釋字328號更明定「不可說」;然而對憲法沿革有些了解的人想必知悉:1947年公佈的憲法,乃根據193655所擬定的「五五憲草」修訂的;換言之,所謂「固有之疆域」若推斷其乃民國25年的中華民國疆域,當不失合理。而憲法其他條文對於疆域有所暗示的條文則如下所示:

consitute2.bmp 

  由斯可見,就憲法面而論,所謂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地區是無庸置疑的(de jure),然而倘若國際上所謂「承認中華民國主權」並不等同於「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地區」,則此項未必完全成立,然而對於台灣處境略有認知者,想必皆知其不符合現實,在此僅聊舉中美上海聯合公報(1972/02/28)及中美建交公報(1979)中少許字句以茲佐證:

  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1972)

  (美國方面表示:美方認知到海峽兩岸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且台灣隸屬於中國,美方對此無異議。)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1979)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總而言之,中華民國政府戰敗來台是歷史事實,而「至今中華民國主權仍及於大陸地區」之論述,不論就憲法面(de jure)或國際認知面皆為真。

  在釐清上述歷史事實後,根據流亡政府的定義,所需要討論的問題便僅只有一項,即:台灣之於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所謂”foreign land

  根據府方發言人—也是近來中國國民黨幹部中,唯一一位有沾到真正「流亡政府」定義的邊者—的邏輯,台灣自然不屬”foreign land,畢竟根據他在記者會上所言,總統府對此事的回應是:「請問蔡主席,台、澎、金、馬是哪一個外國的領土?」。

  誠然,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是目前唯一有效統治政治實體,實務上(de facto)就所有的司法、立法系統以及漁權、領空、關稅之獨立性而論,也甚難為「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無實質上(de facto)主權」之論。

  然而,羅發言人的陳述卻有一大歷史邏輯上的謬誤,身為國家—尤其是一個閣揆是歷史系學士的國家—總統府的發言人,實在不可取。

  這個謬誤,叫做「前後顛倒」,嚴格說來是「以『後發生的事』解釋『先前的事』」。

  誠如作者於前所述,本人並不反對中華民國政府「現今」 (2010)對於台澎金馬具有實質上(de facto)的主權,然而看歷史時,不能以今事論古,且讓我們將焦點轉至1945年二戰後的台灣從屬。

  下圖為作者整理的二戰期間與台灣從屬有關的事件演進圖:

 ww2.bmp 

  從圖中我們顯然可以發現:所有與台灣主權有關的條約及和約,實皆簽署於1949年、即國民政府撤退來台以後。

  事實上,在1949年以前涉及臺灣主權的國際文書僅有兩項—即開羅宣言及杜魯門宣言;然而上述兩者皆僅為宣言性質,無國際公法效力,就時序論之─1945年的杜魯門承認1943年的開羅(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1945年日本單方面降書承認杜魯門(We, acting by command of and in behalf of the Emperor of Japan…hereby accept the provisions set forth in the declaration issued by the heads of the Governm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China, and Great Britain on 26 July 1945 at Potsdam)1952年舊金山和約方使降書生效;因此「即使」舊金山合約真賦予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de jure),最快也必須在19524月以後,遠遠晚於1949年國民政府的撤退。

  而蔣介石也並非不知此事,豈不聞陳誠日記(1949.01.1201.13)中記述蔣介石曾指示陳誠:「台灣在對日合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

  換言之,1949年台灣之於中華民國,確實是一方”foreign land”,而就算中華民國真於1949年後取得台灣實質主權(de facto),也無涉於其當時「流亡」(exiles to)至台灣這方異地的事實,因此中華民國確實符合流亡政府之定義(A temporary government moved to or formed in a foreign land by exiles who hope to rule when their country is liberated.)誠毫無可疑、毫無可議。


  (而如果真要硬說台灣並非異地,則根據國際定義,這種國家便是所謂rump state,中譯為「殘存政府」,然而若蔡英文主席表示中華民國是「殘存政府」,黨政軍對蔡主席之攻訐,比之於近日,想必有過之而無不及)

 

  總而言之,中華民國政府屬流亡政府乃建立於歷史事實之上,無庸置疑,中國國民黨高層也未嘗不知,因此,所有黨政高層的發言,其實不過是欺負大多數台灣人民不了解何謂「流亡政府」,操弄人民對於「流」、「亡」二字的反感與不熟悉,更進一步將此反感提升至對民主進步黨的厭惡,以致操縱選情稱之以為操弄文字的騙徒,斯可矣!稱之以為舞文弄墨的小人,斯可矣!

  稱之以跳樑小丑,斯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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