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艾森豪曾說”A people that values its privileges above its principles soon loses both.”(利益凌駕於原則的群體,終將兩者盡失)

單憑這點,我反對簽定ECFA

 

自始至終,府院黨不少政客,唇沸舌搖,都致力於塑造ECFA乃「對等」、「純屬經濟協議」、「互惠」的形象,更因此推論ECFA「不涉主權」,直至今日,亦復如是。

然而,姑且不論中國之經濟規模、生產要素等,殊無與台灣實質對等之可能,至多是將台灣視為全球化浪潮下一枚佈局的棋子;亦姑且不論,中國大陸於WTO的定義中屬於發展中國家,而台灣(台澎金馬獨立關稅區)屬於已開發者,因此根據授權條款(Enable Clause),中國可以不受GATT-24的控制,在十年之後,勢必造成兩造出口上的不對等、不互惠;甚至姑且不論由於經濟規模所造成的磁吸效應─這些問題,作者將另行撰文討論之;然而,即使不論經濟面的問題,在政治及國際法層面上,我們不難發現所謂「對等」是假的、「純屬經濟協議」是假的、「互惠」實有其背後目的─而所謂「不涉主權」,更是謊言中的謊言。

 

首先就國際法層面論之:在國際法上,所謂意思表示,係指各國際法主體將其法效意思藉由實踐加以表達;而「實踐」係為泛指國際法主體(如:國家)各種行為之概稱,行為係包括「作為」、「不作為」及「容忍」,而不抗議即代表「容忍」(如:各國皆不對他國船隻進入己領海表示抗議,即為一種容忍)「容忍」之效力與積極「作為」同。(黃異,國際法,部編大學用書,p.10, 11,1996,國立編譯館出版)。

而中方於1981發表「葉九條」以確認「一國兩制」路線,1982年將「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入憲,1995年「江八點」揭櫫中方「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及「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等方針、2005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並在其中六-(二)中將「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密切兩岸經濟關係」列為和平統一之手段、2008年「胡六點」更明確表示中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兩岸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之意思。

反觀我們台灣,或許在當前局勢下,由國家領導人宣布獨立有其困難,然而一味西進,主動向對我們有如此政治野心的國家提請簽定ECFA,即使不論其經濟影響,不對中共政治主張提出抗議,豈不已是十足的把出路走窄、把自己做小?

國際法學界有學者認為,意思表示可視為要約,而實踐─包含作為、不作為、「容忍」─即為一種默示的承諾,兩者相合即為「默示契約」(tacit agreement; stillschweigender Vertrag),若以是觀之,以「經濟」─以ECFA─促成統一,豈非馬政府將帶領我們走上的道路?

 

再者,國際上沒有任何協議只有單一面向─即使協議中不曾提及政治性字眼,仍不得以之為不涉政治及主權。作者且聊舉一例:若問中美關係的重要分水嶺,除中美建交及「聯合公報」外,當推1999年簽定的Permanent Normalized Trade Relations(永久正常貿易關係,簡稱PNTR);自該協議生效後,美對中貿易逆差從600億膨脹至2560億,而隨之產生的工廠倒閉、勞工失業、消費及內需市場疲軟,導致美國政府不得不再發行債券,而這些公債中有23.4%、約莫877.5億美元把持在中國手中,終致中美關係乃至國際局勢的改觀,美國許多政策的制定亦自是而後更因中方而掣肘。

然而,PNTR的內文自始至終未曾提及政治,卻對美國乃至國際的政治發生不容忽視的影響;PNTR的簽訂自始至終未曾提及主權,卻使美國在制定許多政策時有所顧忌,在主權行使上有所限縮。

美國是強權國家,中國亦無意併吞之,尚且有如此情形,我們身處一個小國─一個為對岸所覬覦的小國─憑什麼如此的有自信,相信ECFA僅有經濟面的影響?

馬英九政府,請問我們憑什麼如此的有自信,相信ECFA不會掏空我們的主權?

這種自信,會不會如同馬謖的自信般,在誤判情勢下,導致如街亭失守般的悲劇?

 

何況「兩大之間難為小」是顛撲不破、婦孺皆知的道理,試問:鳩山內閣的垮台,除了天安艦及機場遷移問題等近因外,難道未曾包藏美國對鳩山由紀夫「脫美入亞(向中)」方針的不滿?難道不是因為鳩山內閣與中方過從甚密?日本尚且如此,台灣在兩大強權間若選擇對任何一方冒進,其對許多層面─特別是主權及國家安全─的危害,想必長久而難以承受。

台灣,有本錢冒進嗎?

 

綜此觀之,ECFA對於台灣主權的流失,無異於推波助瀾,而對於台灣的戰略地位,更無異於雪上加霜─誠如此,那台灣身為強權角力下的小國,豈有本錢貿然簽訂ECFA?豈有本錢承擔如此主權的流失?豈有本錢放任執政的馬英九政府抱持這種馬謖式的自信

就算ECFA將帶來無可勝數的利益,我們台灣豈有本錢做出美國前總統Eisenhower所謂” values its privileges above its principles”的決定?

我們豈有本錢支持將利益凌駕於國家主權─我們的原則─的ECFA

 

畢竟,歷史不斷告訴我們:”A people that values its privileges above its principles soon loses b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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